時間:2022-03-30 03:28:15
開篇:寫作不僅是一種記錄,更是一種創造,它讓我們能夠捕捉那些稍縱即逝的靈感,將它們永久地定格在紙上。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12篇年度工作審計報告,希望這些內容能成為您創作過程中的良師益友,陪伴您不斷探索和進步。
省扶貧開發局:
2018年,我省國際農發基金扶貧項目由實施高峰期轉入精細管理期,在省農發項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省級各項目管理單位及早部署項目審查、下達批復;省項目辦高度重視項目實施督查、問題整改;兩市項目辦主動抓項目協調、各縣(區)項目辦及項目執行單位主動抓項目具體實施,各項工作任務已按照年度計劃安排穩步推進。現將2018年上半年工作總結和下一步重點工作安排報告如下:
一、2018年上半年各項工作完成情況
(一)全年項目投資概況
2018年度項目總投資約11273萬元,占整個項目總投資70812.7萬元的15.9%。按出資比例為IFAD貸款3804.2萬元、政府配套3552.8萬元(包含項目管理費708萬元)、銀行貸款1768萬元、合作社和農戶自籌共計2148萬元。
(二)完成的主要工作
1.下達年度工作計劃與預算。1月初,我省國際農發基金扶貧項目《2018年度工作計劃與預算》和《2018年度項目采購計劃》獲得國際農發基金“不反對”意見。省項目辦以青農扶辦〔2018〕2號文件下達了工作計劃。要求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第四次項目領導小組會議精神,嚴格按照批準的年度工作計劃與預算、采購計劃要求,抓緊編制2018年度項目實施方案、采購方案并報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審批。
2.落實2018年度國內配套資金。省項目辦根據國際農發基金批準的《2018年度工作計劃與預算》,積極同各省級項目主管部門進行溝通銜接,確定2018年度項目投資規模,落實國內配套資金2770萬元(不包含各縣區歷年結余資金)。3月27日,省政府辦公廳以青政辦〔2018〕30號文件下達了國內配套資金。
3.持續強化項目督查檢查。為保證各項目縣(區)項目實施各項工作有序開展、順利推進,省項目辦多次聯合各省級項目管理單位,赴各地區進行項目督查檢查。全面掌握項目建設情況,及時解決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各類問題。今年3月27日至4月4日,省項目辦會同省水利廳、農牧廳、林業廳等部門對我省2018年度國際農發基金項目前期工作進行了全面檢查,對往年度項目遺留問題進行了排查,以青農扶辦〔2018〕5號文件對檢查情況進行了通報并提出整改要求。6月,省扶貧開發局盛宗毅副局長帶隊,聯合省水利廳、農牧廳再次對項目實施管理、財務提款報賬、項目檔案歸集等重點工作進行了督查,進一步推動各地各部門項目實施管理、提款報賬等工作,安排部署迎接2018年度國際農發基金項目評估檢查團各項工作。
4.項目首款報賬順利完成。我省2018年度項目首筆報賬申請于2月14日由省財政廳正式向國際農發基金總部提交,經審查、批準、轉付等程序,3月13日報賬資金回補到賬,共歷時18個工作日。省項目辦主動配合省財政廳對各縣(區)提交的報賬資料實行了最高標準的嚴格審核,各類報賬資料進行了至少3次以上的審查、補充和完善,確保各類項目報賬信息完整、準確、有效。經國際農發基金審核后,所有報賬資料一次性通過,各類報賬信息通過率100%,為項目資金順利回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首筆報賬共申請資金2652524歐元,實際到賬資金2652524歐元,報賬資金到位率100%。項目報賬資金的到位,有效緩解了各項目縣(區)資金短缺的壓力,為全面完成國際農發基金要求的年度提款報賬任務奠定良好開端,為各類項目順利實施提供了及時的資金保障。目前,即將實現向國際農發基金的第二次報賬申請,報賬金額約5000萬元人民幣。
5.完成項目年度審計。根據國際農發基金項目建設的要求,省審計廳對我省國際農發基金2017年度項目進行了審計,這是我省農發項目按照外方規定接受的第二次年度審計。目前全部審計工作程序已完成,省項目辦已根據審計要求回復了征求意見,待正式審計報告送達后,立即開展相應的整改工作。
6、開展中期調查評估。2018年我省項目將迎來國際農發基金的中期評估。為做好中期評估各項工作,省項目辦下發了青農扶辦〔2018〕7號文件,對中期調查、開展評估、迎接檢查等各項工作做了詳盡的安排部署,目前中期調查工作已全面開展。預計6月30日前,中期調查報告、中期評估報告、項目進度報告、監測評價報告等工作能夠全部完成,按照國際農發基金要求的時間節點,按時上報各類報告報表。
7.加強機構能力建設。一是積極協調省財政廳落實了2018年度項目管理費128萬元;二是赴湖北省進行了中期評估考察學習;三是新聘用工作人員2名,進一步加強工作力量。
二、下一步重點工作安排
(一)繼續抓好項目實施管理
2018年,我省項目將由實施高峰期轉入精細管理期,除抓好各類項目實施外,還要開展提款報賬、贈款項目、金融服務等重點工作,任務比較繁重。下一步省項目辦將繼續抓好項目實施管理各項工作。一是抓好2018年度各類項目實施進度,確保按照年度計劃完成建設任務。二是對個別縣(區)以往年度未完成項目進行重點跟進,確保項目在2018年內全面完成并實現提款報賬。
(二)做好項目年度檢查工作
國際農發基金將于7月2日派出評估檢查團來青,對我省國際農發基金扶貧項目進行中期評估和第三次年度檢查。為做好迎接評估檢查的各項準備工作,省項目辦將充分征求各省級項目管理單位意見,及早安排部署,力爭2018年度檢查獲得“滿意”評價,繼續保持我省項目在國內在建項目中的領先地位。一是認真總結自2017年7月至今的項目進展情況,部署迎接檢查的各項準備工作,做好迎檢方案的制定;二是對照2017年項目檢查團同我省簽署的《備忘錄》,逐條逐項梳理工作開展情況,做好備忘錄各項行動計劃落實情況的歸納;三是結合6月的督查工作,督促各縣(區)項目辦及項目執行單位著手對項目相關的文件、會議紀要、項目文本及批復、影像等重要文獻資料進行歸檔整理;四是要求各縣(區)項目辦銜接各執行單位,確定本地區項目檢查地點、檢查路線、陪同人員等,特別做好各項目點的準備工作。五是做好中期調查報告、中期評估報告、項目進度報告、監測評價報告的完善,按時提交報告報表。六是根據同檢查團簽訂的《2018年度備忘錄》,提前部署各項工作、科學合理細化內容、及時下達工作任務、抓好工作開展落實,確保項目實施管理各項工作有效推進。
(二)做好審計整改相關工作。
根據審計工作程序,省審計廳于近日將正式向國家審計署和國際農發基金提交《2017年度項目審計報告》。省項目辦將根據《審計報告》中反映的情況和問題,積極主動做好各項整改工作,按照程序和時間要求,向省審計廳審計組和國際農發基金北京辦事處報告整改情況。省項目辦將印發《審計報告》至各地各部門,要求認真對照梳理存在的問題,及時加以整改,規范項目實施和管理。
(三)做好項目提款報賬工作
根據我省項目實際進度,力爭在2018年下半年能夠實現兩次提款報賬工作,不僅完成國際農發基金給我省下達的7000萬人民幣的報賬任務,更要爭取全年完成13000萬元人民幣的資金回補量,充分解決各縣(區)項目資金短缺的壓力。一是督查各縣(區)項目辦財務賬務處理情況;二是指導各縣(區)項目辦做好項目文件、資料、票據、憑證等報賬資料的收集工作;三是協調各省級項目管理單位,對各自“歸口管理”的項目執行單位報賬進度給予更多關注和督促。
(四)做好年度計劃編制工作
根據國際農發基金項目實施管理要求,省項目辦將在10月份組織各省級項目管理單位,各縣(區)項目辦、項目執行單位開展2019年度工作計劃與預算、采購計劃的編制工作。省項目辦將提前謀劃、認真研究、科學合理的制定2019年度的計劃。一是結合2018年項目執行實際,在充分征求各省級項目管理單位和各縣(區)意見后,合理制定2019年度的項目實施內容、規模、資金投入等;二是結合2018年項目采購執行實際,在充分征求各省級項目管理單位和各縣(區)意見后,科學制定2019年度的項目采購方式;三是及早向國際農發基金上報編制完善的計劃,在獲得“不反對”意見后,及時印發至各地各部門,為各地各部門提前做好2019年項目前期準備提供依據。
關鍵詞:審計項目;審計課題;審計質量;審計成果;審計資料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12-000-01
一、選準審計課題
在開展審計年度工作計劃時,就明確優秀審計項目標,找準切入點、薄弱點、發熱點,可以充分研讀公司的報告,以及公司領導關注問題, 結合公司發展實際,掌握情況,提出明確的審計項目。因為審計項目選題是否準確恰當,對于開展優秀審計項目,提升審計成果質量和水平至關重要。
二、做實前期準備工作
充分與被審計單位溝通,消除被審計單位人員的顧慮,這樣被審計單位才能做好審計配合工作,審計工作才能高效的開展。在開展審計項目前,應全面了情況,才能選準重點,明確審計方向,實現審計目標,同時,學深學透相關的法規制度,審計人員才能得心應手。
三、全過程控制審計質量
做好審前培訓,對審計質量提出相關要求,對審計過程中的三級復核制度要嚴格遵守。對于審計證據的收集,審計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職業敏感,對于發現的情況要敢于質疑,帶著懷疑的眼光去看待、去分析問題,深度挖掘。對于記錄、底設備的編制,應做到證據充分,用詞恰當。其次,審計人員要充分借助審計信息化平臺,去發現的疑點,從而進一步確保審計質量的可控。
四、多角度地提煉審計成果
優秀的審計項目在做到每個審計環節依據、定性、數據都要真實、準確、完整的同注重審計成果的運用和提煉,多利用簡潔明了、高質量的審計報告去闡述問題,要公司領導和被責任單位看到審計報告易懂。再次,要強化審計問題的整改督辦工作,須明確責任人、責任單位,并制定詳細的整改措施抓好審計建議的落實和整改以及機制的完善。
五、注重審計資料的收集整理
[關鍵詞]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閉環式管理;模式
審計質量對基層內部審計工作至關重要,而管理則是內部審計工作質量控制的基礎,管理創新是內部審計工作獲得跨越式發展的原動力。在實際工作中,內部審計工作要適應外部環境的發展變化,引入現代管理理念,緊跟時代步伐,以內部審計準則為標準,不斷優化管理,完善制度、流程,以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
一、內部審計工作的不足
部分基層企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開展至今仍存在憑經驗辦事、無章法、無程序的現象。審計走過場,實質性問題得不到及時發現和糾正;審計程序馬虎、不規范,出現漏審、偏離目標、證據不足、重復返工;項目結束后不進行追蹤,審計建議得不到落實等問題,導致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得不到保障,審計職能得不到發揮,審計工作得不到單位領導重視。
二、內部審計項目閉環式質量管理模式
審計項目閉環式質量管理設計,是引入管理學中“閉環式管理”理論,以審計目標為管理核心來控制審計工作質量,將審計項目的計劃立項階段、現場實施階段、報告編制階段、結果追蹤階段連接構成一個以審計目標為中心的閉環式質量管理模式。審計項目閉環式質量管理既可以發揮短期管理效果,保證單一審計項目的質量控制,又利于基層內部審計在工作中不斷規范建立起一套嚴謹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以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的長遠發展。
三、內部審計項目各階段的質量控制
(一)審計立項階段的質量控制
審計立項是“文章的題目”,確定了審計項目要干什么。內部審計人員在擬定新的工作項目時要考慮三個“實”,即“實際、落實、實力”。1.“實際”。是指內部審計工作要服務于本單位建設發展實際。在制訂年度工作計劃時,要充分體現出審計的“服務與監督”職能。審計人員首先要關注本單位重點工作,把上級文件要求加強監管的事項以及本單位經濟運行中的重點崗位、重點環節、重點事項作為內部審計計劃和立項審查的側重點。對這些側重點的逐一實施到位,是審計項目立項依據之一。2.“落實”。是指審計項目的最終目標是發現問題,整改到位,促進單位的長足發展。立新項發現病灶,續舊篇建立復診,觀進展直至康復,是審計價值的充分體現。對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審計再立項,是每年審計工作的必修課,是審計項目立項依據之二。3.“實力”。是指在擬定審計項目時要充分權衡人員、時間、事項因素,科學整合審計資源。也就是說,要做到科學規劃年度審計工作任務,充分利用好可利用的審計資源,處理好審計成果的運用與轉化工作。基于基層內部審計人員的配置較少等特點,可采取多個審計項目現場收集資料并行,開展交叉取證,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在審計方法、審查形式上要多發揮審計對象的主動性、能動性。讓內部審計工作不是查問題擺問題,而是查問題解決問題,最終獲得審計立項預期的效果,是審計項目立項依據之三。
(二)審計方案編制階段的質量控制
審計方案的制訂對審計項目的開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審計方案是審計項目的提綱,包含審計目標、審計重點、審計程序。科學、嚴謹的審計方案是控制審計風險的關鍵環節,對審計項目的全過程起到全面指導和質量控制的作用。編制審計方案時需要考慮三個方面:一是對審計對象情況的掌握。盡管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占有“地利”之優勢,亦不能保證對本單位各部門、各環節運轉情況都能全面了解。這說明全面摸底做好前期的深入調查是審計方案編制的重要步驟之一。二是對審計項目目標和方向的確定。審計項目目標和方向在既定審計立項時就確定了,是審計方案編制的中心,現場實施階段重點審查的內容和范圍要圍繞審計目標而定。三是對審計項目實施過程可用審計資源的配備。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要考慮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這將影響審計項目的效果和效率。總之,在編制審計方案時要做到“知己知彼,準備全面,目標明確,有的放矢”。
(三)審計實施階段的質量控制
一方面,審計人員在審計實施階段要認真執行審計方案,考證事實,以重要性為原則查找問題、分析問題,最終成就審計報告的精彩。審計實施階段猶如寫文章找素材,既要做到詳略得當,圍繞中心,還要做到拋磚引玉,緊密扣題。一則要突出“重”。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過程中應以重要性為原則,按照審計方案擬定的重點審查內容,給予重點關注,在時間、人員安排上加強力量。對重大事項、大額資金、復雜環節要詳審細審;對支撐重要問題的審計證據要取證全面。二則要圍繞“中”。顧名思義,“中”即中心,對審計而言則是審計的目標。審計實施過程就是一個不斷求證的過程,當發現擬定的審計重點范圍偏離了審計目標,進行考證的內容對實現審計目標存在重要性、時效性的偏差時,就要及時調整到圍繞中心的軌道上,始終做到以目標為導向。三則要緊記“本”。審計人員在核實問題時,要拋開表象看本質,由表面問題分析出的與審計事項關聯的內部控制以及流程上的不足,以期達到通過個案審計發現共性問題,深入剖析,提升層次。另一方面,采用多個審計項目并行開展工作時,審計人員要特別注意對每個項目都要做到:明確審計目標、審點范圍;發現錯誤疑點,及時取得證據;既要提高效率,又要保證質量。
(四)審計報告階段的質量控制
審計報告是審計人員工作階段性的總結,是審計人員勞動成果的文字載體。它的使用者是審計對象、單位領導或上級部門,因此在編寫中應考慮以下幾點:一是滿足審計報告使用者的需要。在編寫審計報告時首先要使讀者一目了然,通篇文字要清楚地反映出“是什么,為什么,怎么樣,怎么辦”,這是審計報告所反映內容能夠得到重視的關鍵。二是注意審計報告質量控制的四要素。即注意事實清楚、數據真實;內容完整,重點突出;層次清楚,結果合理;證據充分,定性合理。審計報告編寫要嚴格遵照審計準則規范,做到目標明確,客觀真實,符合法規,文字簡明,全面反映審計工作成效。三是注意報告的及時性。內部審計項目往往是單位領導關注的事件或上級要求落實的問題,所以審計工作的節奏要緊湊,了解情況、查找問題、收集證據、分析原因要“穩、準、狠”,要保證審計報告呈報的及時性。四是保證審計報告的客觀性。審計工作要有人情味,審計報告強調的是客觀性,不能成為審計對象的負面清單。審計報告既要對發現的問題實事求是地闡述清楚,也要重視全面記錄審計對象做出的成績和優秀的管理經驗。要通過審計報告全面反映審計對象的工作面貌,在反映問題風險隱患的同時,對優秀工作經驗給予弘揚傳遞。五是在審計報告處理上要掌握藝術性。審計報告對成績和問題闡述的結構布局、文字表達方式直接影響報告閱讀者的第一印象。因此,在敘述上要主次分明,基本情況簡明扼要,反映的問題要具體;語言表達要直白,不能有夸張性詞語運用;在處理問題和成績的前后順序時,要掌握好問題和成績的抑揚順序,盡量考慮審計對象的閱讀心情。如適度的肯定其大體上很好,這樣審計對象才能對美中不足之處更為重視,有利于審計結果的落實。隨著內部審計工作報告逐漸成為單位管理者對各部門工作的重要考核信息來源,審計報告編寫的質量控制顯得尤為重要。一份精彩的審計報告不但飽含了審計人員的工作成果,更應使之成為單位各部門之間隱患防御的宣傳工具。
(五)后續審計階段的質量控制
2018年是我進入公司財務資產與資金管理部工作的第四年,感謝公司提供了實踐鍛煉的平臺,感謝領導的培養和信任,感謝同事的協作與幫助,讓我從職場新人逐漸成長為一名專業的財務人員。現將一年的工作情況簡要匯報如下。
一、 主要工作內容
2018年1至2月我負責水電顧問本部、建管公司和工會的會計工作,3月崗位調整后負責中南區域桃源、隆回、崇陽、桂陽、睢縣(11月新增)五家公司和工會的會計工作。崗位日常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計核算。負責合同付款流程的審核,收入類單據的稽核,通用業務單的填報和其他各項單據的復核;網銀支付復核,對賬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按時完成財務快報、季報和中報的編制工作;完成2017年度水電顧問本部、投資公司本部財務決算報表編制和審計工作;完成中南區域五家公司2019年財務預算編制上報工作;核對增值稅進項留抵稅額,修改賬表差異;完成水電顧問本部、建管公司、投資公司和工會會計檔案的整理、裝訂工作;負責水電顧問全級次工會報銷單據的審核、記賬,印章管理和數據統計工作。
(二)稅務管理。負責審核每月納稅申報表;年初認證國際公司增值稅專用發票1200余張,完成2017年水電顧問本部全年合同印花稅的整理和申報等遺留工作;5月代處理水電顧問本部會計工作期間,完成納稅申報和各類發票的開具等工作。
(三)統計工作。協助計劃部填報投資項目經營情況月報、季報,協助運管部填報運行維護費統計報表,編制預算執行情況月報,統計售電結算差異,填報在建和投產項目情況表、應收應付賬款統計表、帶息負債預測表等各類統計報表。
(四)財務管理。負責部門管理制度修編的匯總評審、修改和發文工作。
(五)財務信息化建設。負責財務系統往來單位、開戶行的維護和整理,期初數錄入以及預算系統錄入測試工作。
除日常基礎性工作外,完成的其他專項財務工作主要包括:配合桃源公司稅務稽查,完成數據采集,核實并處理稽查發現的問題;準備630審計盤點資料;配合完成周志炎經濟責任審計、彭凌云經濟責任審計,編寫財務相關整改報告,核實審計問題并進行賬務處理;完成隆回公司寶蓮風電場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根據補充協議和造價審計重新編制竣工結算報表和執行概算表;完成崇陽公司金塘項目竣工預結轉報表編制;編寫關于成立境外平臺公司的請示等。
除財務工作外,作為部門文書,負責組織部門例會和培訓、整理會議紀要,統計上報各類部門信息,并完成黨支部相關學習、工作以及部門保密員工作。
二、存在主要不足或收獲
工作以來,我主要負責財務會計的基礎核算領域,沒有將所學專業知識與工作實踐很好的結合,深感自己在財務分析、管理會計、稅務籌劃等財務核心工作和價值創造領域經驗的匱乏。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今后我會在工作中主動思考、積極實踐,努力提高相關業務能力,爭取更大程度發揮財務工作的價值,實現自己職業選擇的初衷。
2010年6月,贛州市審計局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選擇為公務員考核工作聯系點,該局以此為切入點,加大力度,科學考核,改進工作作風。
(一)注重平時考核改進工作作風。該局確定平時考核內容以公務員的崗位職責為依據,與年度工作任務相結合,重點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積極探索科學有效的平時考核方法和程序,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平時考核的周期。注重平時考核結果的運用,切實為年度考核提供依據。在工作中,我們實行每月工作匯要,要求各科室月底向局辦公室提出下月工作計劃,制定每項工作完成的時間節點。各科室把工作任務分解到各位干部,實行全過程相互監督和促進。每月工作匯要有效地促進了審計干部的工作熱情,提高了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監督服務效能。每季度召開1次以上的行政辦公會聽取科室負責人工作情況匯報,領導對分管工作進行點評,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通過工作匯報制度,有效地促進了日常工作,改進了干部工作作風。
(二)抓好年度考核改進工作作風。制定和完善了局機關年度目標工作考核,考核涵蓋到所有科室,對業務工作、政治思想和創優爭先的各項內容進行有效的考核,制定當年年度考核的具體方案,使每一個考核主體和參與測評的人員都能夠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核人,極大地調動了干部職工的積極性。
(三)出臺規范措施推進科學考核。為了更好地推動科學考核干部,出臺了《進一步加強審計機關領導班子和審計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和《全市審計機關審計能手評選辦法》等措施。《意見》結合贛州審計的實際,指出存在制約審計工作科學發展的具體問題,強調加強審計機關領導班子和審計干部隊伍建設的重要意義,從現階段和現有的條件下審計機關力所能及的范疇中,有針對性提出進一步加強審計機關領導班子和審計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從思想建設、組織建設、能力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等方面,對審計機關領導班子建設提出了具體目標和措施;從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審計培訓力度,引進符合審計專業化建設需要人才,加大審計干部隊伍專業化培養等方面設置了可行的條件,從經費保障上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以提高審計干部隊伍建設。《辦法》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實事求是,注重實績,激發了審計人員創新創優的積極性,激勵了廣大審計人員愛崗敬業,鉆研業務,積極探索應用計算機審計,營造積極進取、爭創一流的工作氛圍,提高了審計工作質量。
(四)圍繞項目審計考核,改進工作作風。近年來,制訂完善了《優秀審計項目評比辦法》,通過在項目中考核干部,提高了干部服務水平。
1.在項目審計中考核干部,注重了干部業績。年初,以項目審計為龍頭,制定目標管理方案,突出對重點項目審計考核,對審計過程中的程序、取證、報告、處理“四個關口”進行細項考核,要求審計干部在每個項目審計基礎上進行綜合分析提煉,提出加強管理的意見和建議,并從宏觀的角度向市委、市政府提交綜合報告。
2.在項目審計中考核干部,拓展了干部潛質。近年來,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審計項目增多,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既對項目事項又對審計對象個人,我局采取全局一盤棋的理念,打破科室界限,要求業務干部都得擔任審計組長,并實行審計項目組長負責制,充分調動每個干部的積極性,讓每個干部跳起來都能摘到“桃子”。
3.在項目審計中考核干部,促進了干部廉潔從審。審計干部在項目審計中,勤政廉政做得如何,直接反映審計機關的形象,也是檢驗審計干部在工作中能否經得起考驗。在進點審計時實行雙向承諾,由被審計單位對干部的勤政廉政情況進行反饋,適時由紀檢組對干部廉政建設進行回訪,掌握審計干部的工作和廉政動態。我局把廉政建設作為保障審計工作的生命線,審計干部能夠較好地執行審計“十不準”紀律,近年來沒有發生不廉潔的人和事。
4.在項目審計中考核干部,提升了干部整體素質。在項目審計中,以提高審計干部確定審計項目計劃、制定審計方案、審計調查取證、撰寫審計報告、審計成果深度開發、發現經濟案件線索等六種能力為目標,全面提高審計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
5.在項目審計中考核干部,優化干部資源配置。按照“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原則,我局通過科級干部和一般干部輪崗的形式,充分了解每個干部的知識結構、專業素養等特點,在項目審計中提高整體工作水平。
(作者單位:贛州市審計局)
一、初步業務活動
內部控制審計的首要環節為初步業務活動。在本階段需要關注的是內控審計前提條件的判斷。
在實務中,內控審計的前提條件,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解分析:①查閱以前年度工作底稿,了解內部控制的基本情況;②與內控建設小組人員溝通,查閱控制手冊、流程圖、備忘錄等;③與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進行溝通,了解近期經營和內部控制方面的變化;④與企業聘請的咨詢結構及企業自我評價人員溝通,查閱自評價和、自評報告、實施過程、結果以及了解自評人員的專業能力、獨立性和識別的內控缺陷。
二、關于集團審計的策略
根據證監會上市部函[2011]031號,2011年內控試點上市公司可以選擇母公司及重要子公司實施內控自評和審計。2012年內控審計全面實施后,所有的子公司都應包括在范圍內。所以,執行集團上市公司內控審計前,應對集團組成的情況進行分析和判斷,這是一項比較關鍵的工作。
1. 從重要性判斷,一般通過集團財務報表來識別重要賬戶、列報及相關認定。
2.從風險的角度看,應考慮所屬單位發生重大錯漏的可能性,對集團財務數據的相對重要性,即從定性和定量兩個方面分析組成部分的重要性。
3.從實務的角度,首先需要確定具有較高內控失效風險的單位,其次需要考慮對集團具有重大影響的單位,包括該單位占集團總資產或總收入的比例等。
4.依上述條件判斷下屬公司是否為具有財務重大性的組成部分和具有特別風險的組成部分,形成對組成部分實施分析的工作底稿。
5.根據不同的組成部分執行不同的審計策略:
三、關鍵控制點的選擇
1.內控審計中比較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關鍵控制點的選擇。內部控制的關鍵控制點在某種程度上有一定的共性,常見的關鍵控制點包括以下方面:與財務報告相關的控制點;公司層面的內部控制;重要交易授權、記錄和報告的控制;選擇會計政策的控制;資產保護的控制;避免或發現舞弊行為的控制;重大非經常易的控制;其他針對重要會計科目的控制。
2.關鍵控制點的識別程序。(1)了解被審計單位內控的基本情況,識別公司層面內控。可采用問卷調查、詢問、查閱文件、穿行測試等方法了解公司管理、重大決策層面以及對業務流程或應用層控制具有重大影響的控制。(2)確定與重要會計科目和披露事項相關的會計報表認定,并分析相關認定發生錯漏可能性。(3)針對重要業務流程和主要交易,應了解交易的處理程序、找出流程中可能發生錯漏的風險點,找出用于控制上述錯漏的控制點及用于預防或檢查未經授權的控制點。(4)確定關鍵控制點。根據上述程序找到重要科目和會計認定對應的關鍵控制點,再考慮該控制點對于實現控制目標的重要性。
四、關鍵控制點的測試
1.對關鍵控制點的測試可分為設計和運行有效性測試。設計有效性測試包括:識別控制目標、識別控制措施、判斷當正確執行控制措施時,能否預防或發現可能造成財務報告重大錯漏的錯誤或舞弊。運行有效性測試包括:是否按設計要求正常執行,執行人是否有適當授權以及具有足夠履職能力。
2.穿行測試是評估內控設計和執行有效性的重要程序。可以鞏固對交易處理流程的了解,判斷業務流程中所有風險點是否都識別到了,進而初步評估內控設計和運行的有效性。
3.內控測試可采用的方法。
4.樣本量的選擇及流程評估。在內部審計中,對樣本的選取需要遵循一定的選樣方法。人工控制最小樣本量區間可以參考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實施意見中給出的“人工控制最小樣本規模區間”。如果與控制相關的風險高,則選取最小樣本規模區間的最大樣本量。
對樣本的選取應綜合考慮控制點的性質、頻率、重要性、執行人的勝任能力、以前是否曾經出現缺陷、測試人員的業務經驗等。樣本總體的定義方法,比如采購:可以采用存貨的明細賬作為樣本總體,對于采用ERP系統進行業務處理的企業,也可以從業務模塊中導出采購訂單作為樣本總體進行抽樣。樣本量的選擇時間應盡量接近審計基準日實施測試更有效。選樣時9-12月的樣本量可占70%,1-8月樣本量可占30%。
五、內部控制缺陷的評價
1.根據內部控制缺陷影響整體控制目標實現的嚴重程度,將內部控制缺陷分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2.企業內控缺陷的評價和報告需要從定性和定量兩方面進行衡量。定性是從性質的角度考慮某些缺陷是否重大。審計人員應首先分析缺陷性質。如控制環境無效、涉及違法及舞弊行為的缺陷,影響收益趨勢的缺陷,可能影響報表使用者正確判斷、影響合同履行的缺陷。
定量是指從缺陷數量的角度來評估缺陷的重要性程度。一般定量分析從財務報告的金額入手。常用的定量指標如下表:
定量指標也可結合審計確定的重要性水平去分析。
六、審計報告
測試完成后,對內部控制缺陷的溝通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屬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應分別與管理層及治理層進行溝通。獲取被審計單位的書面聲明后形成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
建立建全制度,制定措施保障
為有效開展對“村官”審計。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制度建設工作。
一是成立由縣紀委、審計、農委等部門組成的“村官”審計小組,為“村官”審計創建平臺,提供組織保障。二是在審計對象、程序、內容及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為建立“村官”審計制度創造條件,使“村官”審計工作有章可循。三是紀委、監督局、審計局明確每個鄉鎮每年必須對“村官”進行審計。四是鄉鎮黨委政府把“村官”審計納入年度工作計劃,與其他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檢查、同考評、同獎懲,有效推動審計工作。
統一思想認識,確定審計目標
村級組織是集體經濟,對集體經濟怎么審,審計法未明確規定。對此,審計依據面臨困惑。有人認為,審計法沒有明確規定,何必自找事做;有人認為,村級財務實行“村財鄉管”,不必審計;也有人認為,村級矛盾突出,情況復雜,審計風險較大,其結果可能“得不償失”。
面對不同意見,縣委、縣政府應統一思想將“村官”審計納入視野。原因在于:一是在新農村建設中,國家對“三農”投入不斷增加,很多涉農資金的所有權是國家而不是集體,而支農資金循環的末端在村,容易形成監督“盲區”。從監督涉農資金的角度看,應對“村官”進行審計。二是“村官”肩負著履行落實黨的政策職責,擁有決策權和管理權,同時也是財政定額補助對象,屬于“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應對其進行審計。三是開展“村官”審計,將推動農村民主政治發展和基層政權建設,也可以發揮幫促作用,促進“村官”廉潔自律,為考核、選拔“村官”提供參考依據。
理清審計思路,注重審計方法
“村官”審計目前尚無規范性的操作規程,這就要求審計思路要明晰、慎重,審計方法要科學、適當,計劃安排要積極穩妥、量力而行,圍繞中心,突出重點。
在審前調查階段,要充分考慮村級財務管理的特殊性,評估可能存在的問題,確定審計應對措施。在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時,應內容完整,步驟具體,注重操作性,盡量規避審計風險。
在審計內容上應推動村經濟發展為目標,以財務收支為基礎,以遵章守紀、盡責為重點,尤其關注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維護群眾利益。
在審計方法上應采取賬內和賬外相結合,內查和外調相結合,審計組和村民理財小組相結合的審計方法。
在責任界定上應堅持客觀性、歷史性和事實求是的原則、并化清主觀與客觀、前任與現任、集體與個人的界限,有效規避審計風險。
在審計評價上應堅持做到“四不評”:事實不清的不評;證據不充分的不評;政策法規界限不清的不評;不屬于審計范圍的不評;以保證審計質量和效果。
深化審計內容,突出審計重點
一是重點關注“村官”在行使經濟決策權、經濟管理權和經濟政策執行權過程中,重要資金的使用方向、使用效益情況,重大項目決策等事項進行審計。二是檢查涉農政策的落實情況,維護農民切身利益。重點關注惠農政策執行、涉農資金使用等事項,保護農民合法權益。三是圍繞“村官”任期內的生產經營、財務管理、經濟責任目標完成、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四條主線”開展審計。四是著力查處違法違紀案件。目前,少數“村官”存在法紀意識淡薄,亂支亂用和截留、挪用集體資金,或者收入不入賬、財務管理混亂等問題,導致干群矛盾激化,群眾不斷。因此,應將“村官”違規違紀、擠占挪用、損失浪費等問題,作為“村官”審計的重點。
強化審計管理,提高審計質量
嚴格審計實施方案的制訂和執行,落實審計項目質量責任,加強審計項目全過程質量控制。開好審前研討會、審中溝通會、審后交換意見會,實施三級復核制度,把好審前調查和審計方案、審中現場取證、審后審計報告和審計結果運用的質量關。
審計人員要樹立“正人先正己”的理念,嚴格遵守審計廉政紀律。進點時要公布審計紀律規定,審中要檢查,審后要公示審計紀律的遵守情況,接受群眾監督,做到獨立審計,保障審計質量。
創新審計方法,提升審計效應
搞好“五個結合”:任中審計與離任審計結合;經濟責任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結合;會計資料與業務資料審計相結合;內查與外調結合;揭示問題與審計整改結合。
把握“三個原則”:資金投入是否姓“農”;農民是否得到實惠;群眾利益是否被侵害。
做到“四個注重”:注重審計程序;注重審計質量;注重風險防范;注重結果運用。此外,還應在審前調查、審計方案制訂、審計取證、審計報告等環節實現分級負責、相互牽制的審計質量控制制度。
2013年,全區節能監察工作緊緊圍繞全區節能重點工作,以實現“十二五”節能目標,促進能源的高效利用為目的,創新監察思路,突出監察重點,拓寬監察領域,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推進全區節能降耗工作。
二、總體目標
(一)節能監察目標:對全區37戶重點用能單位實施深入系統的節能監察,推動工業領域節能監察不斷向縱深發展;對轄區內政府機關、賓館飯店、商場超市、學校、銀行、交通運輸企業和節能服務機構進行節能專項監察,依法促進全社會節能降耗。
(二)體系機制建設目標:逐步健全區節能監察組織體系;積極配合上級節能監察機構實施節能監察聯動機制;完善日常監察與專項監察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建立與建設、交通運輸、公共機構等部門的聯合執法的合作機制;完善全區節能違法案件投訴舉報運行機制。
三、主要工作
(一)節能日常監察工作
1、以全區37戶重點用能單位的能源利用狀況報告為切入點,對其執行節能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節能標準的情況進行監察。
2、對新上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察。
3、對節能服務機構進行監察。
4、對全區電動機系統、鍋爐等淘汰及改造工作實施節能監察。
(二)節能專項監察工作
1、會同有關部門對政府機關的節能制度落實和執行政府采購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會同質監、監察、財政、環保、稅務、物價、工商等部門對商品過度包裝工作進行監察。
3、會同督查部門、房管部門和建設部門對賓館飯店、商場超市、學校、銀行、各類營業大廳等公共建筑節約用電情況進行監察。
4、會同建設部門對既有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情況進行監察。
5、會同交通運輸部門對交通運輸營運車輛執行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情況進行監察。
(三)節能基礎建設工作
1、加強節能監察機構能力建設。立足當前節能監察工作需要和長遠發展,按照快速反應、及時診斷的要求,合理配備監察所需儀器、設備,提高節能監察的技術手段和裝備水平。
2、加快節能監察軟件建設。建立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管理數據庫,實現能源利用狀況報告網上定時報送制度,提高節能監察效能。
3、建立全區節能監察工作報告制度。各鄉鎮、街道節能管理部門向區節能執法大隊報告年度工作要點、季度工作開展情況和年度工作總結。
4、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完成我區重點用能單位的能源審計報告的復審工作。
5、搞好調查研究。圍繞全區節能重點工作,立足創新節能監察思路和拓寬節能監察領域等方面開展調查研究。
6、強化節能監察宣傳工作。通過新聞媒體、政府政務信息、網絡信息等多種載體,加大節能監察宣傳力度,擴大節能執法的社會影響力,提高全社會依法節能意識。
四、實施計劃
1-3月份:
1、參加對2012年全區節能目標完成情況的檢查工作。
2、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完成我區重點用能單位的能源利用狀況報告的審核工作。
3、下發全區2012年電動機系統節能技術改造情況通報。
4、積極參與創建“學習型、實踐型、創新型”節能監察機構活動。
5、組織對《關于印發區電動機系統節能技術改造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中已明確的2012年底前必須淘汰的低效電動機執行情況進行專項監察(3-4月份)。
4-6月份:
1、對我區37戶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執行節能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節能標準的情況進行監察(4-9月份)。
2、對節能服務機構進行監察。
3、組織參加全省重點行業能耗限額標準培訓。
7-9月份:
1、會同督查部門、房管部門和建設部門對賓館飯店、商場超市、學校、銀行、各類營業大廳等公共建筑節約用電情況進行監察。
2、會同有關部門對政府機關的節能制度落實、能源定額消耗和執行政府采購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會同質監、監察、財政、環保、稅務、物價、工商等部門對商品過度包裝工作進行監察。
4、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完成我區重點用能單位的能源審計報告的復審工作。
5、組織參加全省節能服務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10-12月份:
1、建立并完善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管理系統。
2、會同建設部門對既有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情況進行監察。
3、會同交通運輸部門對交通運輸營運車輛執行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情況進行監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對做好“十一五”關鍵年節能監察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圍繞節能目標,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組織實施節能監察實施計劃,明確組織分工,落實工作責任,確保節能監察質量和效率。
(二)各鄉鎮、街道要按照區制定的工作實施方案,結合轄區實際情況,制定各自工作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區節能執法大隊將對各鄉鎮、街道開展節能工作情況組織監督抽查,不斷推動節能工作向縱深發展。
(三)加大執法處罰力度。對監察中發現的問題,要提出有針對性的節能降耗措施,督促用能單位認真整改。對整改不力的將依法予以處罰。
(四)創新節能工作思路。把節能工作的過程,作為調查研究、探索規律的依據。在節能工作中注意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把握規律,預測趨勢,研究對策,及時向政府和主管部門提供決策參考。
一、非規范審計行為的基本概念及表現
所謂非規范審計行為,是指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不遵循《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審計規范和審計人員職業道德,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以審謀私的行為。從多年的審計實踐中可以看出,我們的內部控制制度并非無懈可擊,其中的一些機制和做法確實應當引起我們的警覺。大體表現在:
一是審計的獨立性無保障。外部諸如財務上、人員上對于審計監督施加和可能施加的影響姑且不論,單從審計機關內部來看,審計組的組成和人員的遴選,往往是根據審計機關人員多少和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甚至是審計計劃擬定人員來確定,缺乏成熟的、可操作的選任辦法。對獨立性與否把關不嚴,一些屬于應回避的人員成了審計組長或審計組成員,有的是大家公認與被審計單位負責人或財務人員關系密切的人員被派去承擔審計事項,造成類似內部人監督的不正常現象。
二是審計項目質量缺乏評價體系。雖然審計署制定了 項審計規范,但更細化的操作標準卻無章可循;復核審理往往只是程序的審查,即形式的審查,實質性審查幾近空白,使審計項目質量的優劣無從查考。有人戲稱:給我一份被審計單位的報表和年度工作,不用去被審計單位就可以寫出審計報告。由于缺乏判斷審計項目合格與否的評價體系,一些有的審計報告“順理成章”地成為審計機關作出審計意見和審計決定的依據。長此以往,審計質量難以保證。
三是對審計人員的監督不力。針對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的行為,審計機關雖然審前有公示和警示,審后有回訪,但審計人員執行審計規范和審計紀律的真實狀況,審計機關難以一一知曉,全憑個人自覺,如有舞弊,其本人不會主動去說,要求被審計單位進行逆向監督也難有實效。一些隱性的舞弊行為有時還有被審計單位的配合,有其很強的隱蔽性。實踐證明,靠自律解決不了腐敗問題。
四是審計人員對審計事項可調控的余地過大。審計人員在被審計單位時,與派出的機關處于相對隔絕狀態。查哪些,不查哪些,查的深度如何,大都由審計人員自由掌握。對問題的定性、處理、處罰可調控的余地也很大。這就為審計人員不負責任、徇私舞弊提供了機會與可能,而審計機關內部規范和制約機制的不完善,審計權力尋租就在所難免。無監督的權力必然會產生腐敗。無制約的審計行為,也同樣會產生審計腐敗。
五是片面追求收繳違紀款項。處理處罰違紀違法行為,收繳違紀款項,無疑是考核審計質量的一項綜合指標,它能夠反映一個審計事項的深度和力度,但絕不能成為主要目標。誠然,當前的審計經費供給與審計業務經費需求之間確實存在較大矛盾,靠收繳來解決審計機關的業務經費和人員待遇問題,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的無奈選擇。但有些地方政府給審計機關下達收繳指標,審計機關給業務人員分解收繳任務。審計人員在審計處理、處罰過程中,與被審計單位討價還價,不依法處理查出的違法違紀問題,以取得款項的收繳,或者以辦案經費名義收取經費,更會損害依法審計、客觀公正的基本原則,其危害甚大。
六是問責制度的缺失。審計的一個核心就是責任,而作為審計主體的審計人員,要承擔的責任并不大。我們沒有對審計責任事故、錯案進行明確的界定,沒有建立一整套細致、可操作的責任追究制度。使得國家審計機關的工作人員的職業成為幾乎無風險的職業。權力、利益與責任、風險的不均等,會使不法者“無所畏懼”,加劇了道德風險。機制如果出現問題,好人也可能變成壞人。產生審計腐敗應是不足為奇的結果。
二、防范非規范審計行為的途徑
審計機關的業務特點就是具有善于發現弊端、長于原因、提出控制方案的能力和優勢。在弊端尚未突出、尚未嚴重之前,主動自我約束、自我規范,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高度重視既有和或有的非規范風險,把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防止審計腐敗的產生,作為構建審計事業大廈的基石。在審計管理體制的框架內,針對非規范審計行為和審計工作的特點,提出若干預防審計腐敗的思路。
1、建立審計系統獨立的監督組織體系,專事審計人員和審計業務的內部控制。
2、是注重對于審計內部控制機制設計的,注意研究人的價值取向的特性和層出不窮的不同挑戰,不斷調整和優選監督制約手段,升級制度版本,完善內控體系。
3、消除內生性的獨立性缺乏癥。建立實時的審計人員回避檔案,把和可能影響審計獨立性的因素明晰化,達到回避機制的迅速啟動和有效屏蔽,消除內部人監督現象的產生。
4、是制定細分的審計業務標準,對不同行業應查必查項目細化到具體事項,甚至可以表格化。從復核審理入手,對審計人員的職業行為、查證行為、調查行為、匯總報告行為由形式上的審查轉變為實質上的審查,以制約舞弊行為,限制調控行為。
5、全面落實《審計法》第十一條,由獨立機構測算出各級審計機關的審計成本,確保審計機關各項經費支出的需要。建立審計人員廉政基金,引入預期收益機制。同時,改善審計人員的即期待遇,使審計人員能夠依靠努力工作和廉潔從審而確保其家庭衣食無憂。通過立法,改變經費供給渠道,由中央財政列入預算,徹底解決審計機關自身財務上的不獨立問題。同時,要杜絕審計機關經費與審計處理、處罰掛鉤的現象。
6、制定嚴格的審計人員行為準則和審計責任追究制度。對責任事故、錯案規定詳細的責任。使審計人員的所有非規范審計行為都有制裁、懲處的依據,并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使審計職業成為高風險的職業。要建立有效的舉報制度,引入“口碑”機制,形成對審計行為的外部監督。
乙方(勞動者):
為傳遞組織目標,強化管理責任,公正評估價值貢獻,充分調動管理人員(乙方)的積極性,確保公司股東權益及董事會年度經營管理目標的實現,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勞動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乙方職務及崗位職責
乙方擔任甲方 職務,并按照甲方規章制度中規定的 崗位職責履行職務,負責公司相關經營管理工作。乙方接受該職位并愿意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二、經營管理目標責任考核期限
1.年度考核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季度檢查期限:
第一季度: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季度: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季度: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季度: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經營管理目標及考核標準
1.年度考核
乙方的個人能力態度考核表詳見《崗位年度考核表》,所管轄部門年度績效指標詳見《部門年度績效指標》。
年度績效考核得分范圍與績效系數關系如下:
2、季度檢查
每一季度公司召開公司高管工作的績效反饋會議,對該季度績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不進行考核,檢查結果對年度考核結構有影響。
3.經營管理目標的調整:
(1)根據經營管理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每季度對績效考核情況統一分析并酌情調整,調整幅度不超過10%。
(2)出現外部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情形時,由公司董事會根據具體情況相
應調整經營管理目標。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在與乙方充分協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并下達生產任務和其他各項生產經營管理指標,對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檢查和監督,并提出改進意見。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在正常的履行職務或經營管理過程中提供必要的條件、服務和支持。
3.甲方有權在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出現失控和重大失誤時,對本責任目標提出修訂或決定終止本責任協議的執行,并追溯乙方本責任協議項下相關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在完成本責任協議項下目標及甲方公司績效考核合格的前提下,按時、足額獲得甲乙雙方共同商定的年薪及相關的福利待遇。
2.乙方享有甲方公司授權范圍內開展經營管理活動、進行正常的經營決策的權利。
3.乙方承諾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及甲方公司職代會、董事會制定的各項經營政策和管理制度及完成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下達的各項經營管理目標和任務。
4.乙方承諾加強項目管理,控制項目成本,確保項目按質按量按期順利完工,開拓行業市場地位,提高盈利能力,加強內部管理,降低運營成本,提高甲方投資主體(股東)的投資收益。
5.乙方承諾按甲方要求和相關的管理制度等報送、報告或提交與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各項文件和資料,接受并配合公司月度檢查、季度檢查、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第 項:
(1)月度工作報告:乙方每月定期向董事會提交工作報告,通報公司分管部分經營狀況以及改進建議或意見。工作報告主要內容應包括:本月工作總結、本月工作中的主要問題以及解決方法、本月重大事件、下月工作計劃以及其他需要向董事會匯報的事項;
(2)季度、年度工作報告:乙方應提交書面的季度、年度工作報告,匯報工作進展情況、分管部分預算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管理活動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解決方法;
(3)質詢:公司董事(或股東)在不影響乙方正常履行職務或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就具體問題質詢相關的經營層人員。乙方必須積極配合,提供真實信息。
(4)對突發(或重大)事件的報告:對于公司經營或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突發性事件或者重大事件,乙方應在事件發生的當時向總經理及董事會(或股東會)口頭報告,通報情況或事件發生后2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報告,通報情況。并在事件處理后3個工作日內向總經理董事會提交書面處理報告,通報處理情況。應報告的突發事件或重大事件包括:
- 資產遭受重大損失;
- 可能依法或基于甲方與相關單位(或個人)之間合同關系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或應負有的賠償責任等;
- 發生重大人身安全事故、設備事故、質量事故及其他對公司經營、發展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
- 出現或將要出現影響甲方公司現在或將來經營發展的重要事項。
(5)乙方承諾保守掌握或知悉甲方的一切商業秘密。若有違反自愿按甲方相關制度接受甲方處理,乃至承擔相關的民事法律責任或刑事法律責任。(詳見保密協議)
五、考核程序
1.公司董事會或董事長牽頭,聯合審計部、財務部等必要部門成立考核工作組,負責乙方經營責任目標的制訂、監控及考核。工作小組每月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查,季度進行階段性檢查,年終進行全面考核,也可以根據甲方公司的經營或管理需要進行不定期的臨時檢查或考核。甲方董事會可根據計劃安排或有關需要,將對乙方進行的高管責任審計、任期審計或離任審計,審計報告等,作為甲方高管人員經營業績的評價依據。
2.乙方在接到績效評價考核通知后,應做好相關資料的準備、配合工作;績效考核數據的收集工作由人資行政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聯合進行,人資行政部負責提供考核表格及說明,并協調相關部門進行考核數據收集及核查工作。
3.人資行政部匯總整理考核資料并計算或統計考核結果,撰寫考核總結報董事會審核,并依此計算或確定乙方的績效年薪。
4、考核結果由人資行政部保管,作為對乙方人力資源開發管理的依據或盡職競升條件。
六、獎懲
1.乙方的薪金組成如下:
年薪=基本薪金+年度績效薪金
乙方的年薪收入為 元,其中包括基本薪金和績效薪金,基本薪金為全年年薪收入的50%,按月以現金平均發放,月基本薪金=基本薪金/12;績效薪金為全年年薪收入的50%,按照年度考核所占比例和考核結果實際對應支付或不予發放。
2.年度績效薪金基數=年薪*50%*年度績效系數,年度績效薪金根據年度考核結果發放。
3.因工作需要發生職位變動的。離任及接任者以任免通知的時間為準,按月計算其應得薪酬。
4.凡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予支付績效薪金,有權終止聘用、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并有權視情況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1)在任職期間,發生嚴重違法犯罪行為、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
(2)經營管理和考核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3)出現重大決策失誤,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4)拒不執行或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公司股東會、董事會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的;
(5)考核不達標的。
5、津貼、社保福利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七、其他約定
1.本責任協議由董事會負責解釋。
2.本責任協議由雙方簽署后即生效,并作為甲、乙雙方所簽《勞動合同》的補充,本協議書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3.本責任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一份留勞動監察部門存檔備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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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審計項目質量缺乏評價體系。雖然審計署制定了項審計規范,但更細化的操作標準卻無章可循;復核審理往往只是程序的審查,即形式的審查,實質性審查幾近空白,使審計項目質量的優劣無從查考。有人戲稱:給我一份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和年度工作總結,不用去被審計單位就可以寫出審計報告。由于缺乏判斷審計項目合格與否的評價體系,一些有問題的審計報告“順理成章”地成為審計機關作出審計意見和審計決定的依據。長此以往,審計質量難以保證。
二是審計的獨立性無保障。外部諸如財務上、人員上對于審計監督施加和可能施加的影響姑且不論,單從審計機關內部來看,審計組的組成和人員的遴選,往往是根據審計機關人員多少和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甚至是審計計劃擬定人員來確定,缺乏成熟的、可操作的選任辦法。對獨立性與否把關不嚴,一些屬于應回避的人員成了審計組長或審計組成員,有的是大家公認與被審計單位負責人或財務人員關系密切的人員被派去承擔審計事項,造成類似內部人監督的不正常現象。
三是對審計人員的監督不力。針對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的行為,審計機關雖然審前有公示和警示,審后有回訪,但審計人員執行審計規范和審計紀律的真實狀況,審計機關難以一一知曉,全憑個人自覺,如有舞弊,其本人自然不會主動去說,要求被審計單位進行逆向監督也難有實效。一些隱性的舞弊行為有時還有被審計單位的配合,有其很強的隱蔽性。實踐證明,靠自律解決不了腐敗問題。
四是審計人員對審計事項可調控的余地過大。審計人員在被審計單位時,與派出的機關處于相對隔絕狀態。查哪些,不查哪些,查的深度如何,大都由審計人員自由掌握。對問題的定性、處理、處罰可調控的余地也很大。這就為審計人員不負責任、提供了機會與可能,而審計機關內部規范和制約機制的不完善,審計權力尋租就在所難免。無監督的權力必然會產生腐敗。無制約的審計行為,也同樣會產生審計腐敗。
五是片面追求收繳違紀款項。處理處罰違紀違法行為,收繳違紀款項,無疑是考核審計質量的一項綜合指標,它能夠反映一個審計事項的深度和力度,但絕不能成為主要目標。誠然,當前的審計經費供給與審計業務經費需求之間確實存在較大矛盾,靠收繳來解決審計機關的業務經費和人員待遇問題,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的無奈選擇。但有些地方政府給審計機關下達收繳指標,審計機關給業務人員分解收繳任務。審計人員在審計處理、處罰過程中,與被審計單位討價還價,不依法處理查出的違法違紀問題,以取得款項的收繳,或者以辦案經費名義收取經費,更會損害依法審計、客觀公正的基本原則,其危害甚大。
六是問責制度的缺失。審計的一個核心內容就是責任,而作為審計主體的審計人員,目前要承擔的責任并不大。我們沒有對審計責任事故、錯案進行明確的界定,沒有建立一整套細致、可操作的責任追究制度。使得國家審計機關的工作人員的職業成為幾乎無風險的職業。權力、利益與責任、風險的不均等,會使不法者“無所畏懼”,加劇了道德風險。機制如果出現問題,好人也可能變成壞人。產生審計腐敗應是不足為奇的結果。
二、防范非規范審計行為的途徑
審計機關的業務特點就是具有善于發現弊端、長于分析原因、提出控制方案的能力和優勢。在弊端尚未突出、問題尚未嚴重之前,主動自我約束、自我規范,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高度重視既有和或有的非規范風險,把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防止審計腐敗的產生,作為構建審計事業大廈的基石。在目前審計管理體制的框架內,針對非規范審計行為和審計工作的特點,提出若干預防審計腐敗的思路。
1、建立審計系統獨立的監督組織體系,專事審計人員和審計業務的內部控制。
2、是注重對于審計內部控制機制設計理論的研究,注意研究人的價值取向的特性和層出不窮的不同挑戰,不斷調整和優選監督制約手段,升級制度版本,完善內控體系。
3、消除內生性的獨立性缺乏癥。建立實時的審計人員回避檔案,把影響和可能影響審計獨立性的因素明晰化,達到回避機制的迅速啟動和有效屏蔽,消除內部人監督現象的產生。
4、是制定細分的審計業務標準,對不同行業應查必查項目細化到具體事項,甚至可以表格化。從復核審理入手,對審計人員的職業行為、查證行為、調查行為、匯總報告行為由形式上的審查轉變為實質上的審查,以制約舞弊行為,限制調控行為。
5、全面落實《審計法》第十一條,由獨立機構測算出各級審計機關的審計成本,確保審計機關各項經費支出的需要。建立審計人員廉政基金,引入預期收益機制。同時,改善審計人員的即期待遇,使審計人員能夠依靠努力工作和廉潔從審而確保其家庭衣食無憂。通過立法,改變經費供給渠道,由中央財政列入預算,徹底解決審計機關自身財務上的不獨立問題。同時,要杜絕審計機關經費與審計處理、處罰掛鉤的現象。
6、制定嚴格的審計人員行為準則和審計責任追究制度。對責任事故、錯案規定詳細的法律責任。使審計人員的所有非規范審計行為都有制裁、懲處的依據,并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使審計職業成為高風險的職業。要建立有效的舉報制度,引入“口碑”機制,形成對審計行為的外部監督。
一、從美國《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萊法案》說起
2001年10月3l日,美國能源巨頭安然公司涉嫌會計報告造假接受美國證券交易委局會調查,并于12月2日宣告破產,掀起了美國證券市場的軒然大波。2002年6月,美國世界通信公司的會計造假案事發,進一步加劇了美國的會計信任危機。承擔這兩大公司外部審計的原“五人”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安達信會計公司,也因審計失敗而倒閉。在社會各界的敦促下,2002年4月和7月,美國眾議院和參議院先后通過了《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萊法案》(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7月30日,該法案經美國總統布什簽署后正式生效。
《2002年薩班斯一奧克斯萊法案》不僅對美國《1933年證券法》和《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許多內容作了修改和補充,而且還在很多方面作了新的規定。新規定的首要內容,是建立一個獨立于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的監督機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在此之前,美國對會計行業的監管一直采取的是行業自律的模式,由隸屬于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的公共監管委員會(POB)負責,其主要工作包括同業互查,通過由專家組成的委員會來評估成員企業對自己的審計失敗行為所作解釋的合理性,并根據發現的問題制定相應措施改善會計審計質量控制體系。安然事件后,POB的行業監管受到廣泛的質疑,主要原因是認為POB的活動直接受制于它所監管的行業,POB成員不得不聽命于AICPA而難以保持獨立地位,特別是POB的經費來源于監管對象更是使其獨立性大打折扣。PCAOB的設立,使會計行業的監管權由行業自律組織轉向行業外的獨立機構。
PCAOB屬于非營利法人組織,但不屬于政府機構。與原來的POB不同,PCAOB的資金主要來自于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其籌資具體辦法是:PCAOB和會計準則制定機構每年制定出年度預算,然后在所有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中進行分攤,分攤的基礎是上一會計年度每家公司月平均市值占所有公司月平均市值的比例。從每家公司收取的資金即形成“會計支持費用”,成為PCAOB和會計準則制定機構每年的主要資金來源。PCAOB為處理會汁師事務所的注冊申請和年度報告所發生費用的資金來源,則通過各會計師事務所繳納的注冊費和年費解決。PCAOB由5名理事組成,主要目的是監督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的審計工作和其他相關事項,以保護投資者乃至公眾的利益。
由此可見,美國新的會計行業監管體系有兩大優點:一是獨立性強。二是權力大。法案規定PCAOB的主要職責包括審計準則的制定權、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權、監督權、調查權和處罰權等。但其也有缺點:一是法案規定,PCAOB的5名理事中至多只有2名理事來自會計行業,專業勝任能力偏弱。二是雖然其權力很大,但很難用上。會計師事務所對公眾公司的會計報告出具的審計意見是否屬實,僅靠PCAOB的5名理事來查證是困難的。如果要等到公眾公司的欺詐行為已經發生,舞弊事件已經暴露,再由PCAOB出面來處理,那成立這個機構的意義就大打折扣了。
二、關于加強我國上市公司會計監管的構想
《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萊法案》的出臺及PCAOB的成立,標志著美國的會計行業監管從自律性監管轉向了強制性監管。盡管這種體制在實施中可能會有這樣那樣的問題,但勿容置疑的是這種監管體制比以前更進了一步,更趨完善,更為有效。我國的證券市場同美國相比,顯得更不成熟,會計欺詐案件發生頻率更高。借鑒美國的做法,加強對我國上市公司會計報告審計的監管具有更重要的現實意義。
我國對會計師事務所的監管,一直是財政部授權,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實行行業自律。2002年11月14日,財政部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的意見》,將原委托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行使的行政職能予以收回,由財政部有關職能機構行使。其中批準設立會計師事務所、對注冊會計師的注冊情況進行備案等行政職能,改由財政部會計司負責;對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改由財政部監督檢查局負責;行政處罰事項的聽證、行政復議等,改由財政部條法司負責。這是財政部根據我國實際,為加強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監管采取的新舉措。但是,上市公司會計報告審計質量由誰來具體監督,還是未能得到解決。筆者認為,根據《證券法》第七條關于證監會“依法對全國證券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督管理”的規定,可以將現中國證監會會計部會計師監督處和稽查局稽查二處的相關職能進行整合,成立上市公司再審計局,強化對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審計的監督。所謂再審計,就是指在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市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進行審計后,再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底稿和審計報告以及上市公司的相關業務實施的審計。再審計局屬中國證監會直屬機構,工作重點是對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市公司審計的質量進行監管。
――人員組成。再審計局可根據工作需要,合理確定人員編制。人員構成中,注冊會計師的比例應該達到80%以上。再審計局的工作人員必須在再審計局全職工作,不能在其他任何單位或機構中兼職。
――職能配置。具體負責對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的會計師事務所和證券期貨從業會計師的監管;負責對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報告造假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違法違規案件的調查及處罰決定的擬定。
――經費來源。其人員經費和工作經費,全部來源于深滬兩市的上市公司。每年年初,再審計局根據年度工作計劃,編制年度經費預算,報證監會審批。經證監會審批的預算,由所有上市公司進行分攤。分攤公式是:某上市公司應分攤的費用=再審計局年度預算X本公司上一會計年度月平均市值/深滬兩市所有公司上一會計年度月平均市值。為維護再審計的客觀公正性,再審計局在實施再審計時,不得向被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和上市公司收取任何費用。
――工作機制。通過對經由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市公司財務報告進行再審計,以驗證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質量。需要進行再審計的上市公司的確定,有兩種辦法:一是將現有深滬兩市2000多家上市公司,按照行業進行分類,采取分層抽樣的方法,確定上市公司作為再審計的對象;二是直接將群眾舉報比較多、可能存在較大問題的上市公司直接作為再審計的對象。通過對上市公司財務報告的再審計,一是可查清上市公司的問題;二是可以通過調用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意見書,直接驗證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質量。
――監管手段。對審查出的問題,由再審計局報證監會商財政部,視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違規違法情節的輕重,給予吊銷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取消從業資格以及罰款等處罰。對上市公司存在的問題,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涉嫌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